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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和对方过不下去的话,那么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有的时候第一次不会进行判决离婚的,那么在第二次还不判决的情况又是如何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广律网广州离婚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就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不能协商处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那么离婚起诉可以把财产判给子女吗?下面由广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后位继承又称次位继承或替代继承,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不仅指定了遗嘱继承人(该遗嘱继承人称为前位继承人),同时明确了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死亡时, 遗产再由谁(该遗嘱继承人称为后位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应当为有关人员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广州
广州遗产继承律师指出:在我国,老人对遗嘱继承认识不多,往往存在许多误区,在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四个问題:
(1)破除旧观念,正确认识遗嘱性质。许多老人认为遗嘱就是遗言,过早地立遗嘱不吉利,因而不愿意正视遗嘱作用。
遗嘱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遗嘱是指公民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相关事务,并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完成。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
所谓时效,就是法律保障胜诉权的时间期限,在该期限内提起诉讼,法律保护权利人的权利,超出期限,就失去了请求法律保障自己胜诉权的资格。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就是在遗嘱继承纠纷中请求法院保护自己权利的期限。遗嘱继承,同法定继承一样都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为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订立遗嘱的,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可以通过办理恢复结婚登记,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提交原离婚证,以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快捷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规定,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