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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额范围有哪些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23 16:31:07 浏览人数:


彩礼也可以说是聘礼,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那么,那些东西可以确定为彩礼呢?下面就由广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些属于彩礼的范围
在现代,有些地方习把彩礼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哪些属于彩礼的范围呢,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但对彩礼范围未予明确。除了金钱之外,实物是否也可纳入彩礼的范围?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具体在认定时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客观案情进行认定。
如果当地有彩礼给付的习俗,且给付的金钱数额较大,或者给付的实物价值较高,均可以认定为彩礼。至于达到多大的数额或者多高的价值,由人民法院结合各地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二、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以上就是广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广州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