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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项签署的书面协议。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以下广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的公证问题。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一、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① 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② 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③ 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④ 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⑤ 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三、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
广律网广州离婚律师最后提醒: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是在公证处进行的公证,只有公证机关进行的离婚协议书的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并不代表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已解除,它只是比一般的离婚协议具有较高的法律保证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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